雇工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是什么?


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在雇佣关系中,雇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人身损害,雇主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内容。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最容易理解的一项赔偿内容。当雇工受伤后,为了治疗伤病所花费的各种费用都属于医疗费。比如去医院看病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所以,雇主需要承担雇工因治疗损伤而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其次是误工费。简单来说,就是雇工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从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这部分损失。计算误工费时,一般是根据雇工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雇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雇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如果雇工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顾护理,那么由此产生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然后是交通费。这是指雇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对雇工在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另外,如果雇工因伤致残,还会涉及到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如果不幸导致雇工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多个方面,雇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双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