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同居是什么意思?

我想弄清楚非法同居这个概念。身边有人说自己在非法同居,但我不太明白到底怎样算非法同居。它是违反了哪些规定?和正常的同居有什么区别?希望能得到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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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同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同居,在法律层面有其特定的含义和界定。从通俗意义上讲,非法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不过这里所说的“非法”并非刑事犯罪意义上的违法。 在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合法的结婚登记程序,男女双方才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 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存在着诸多不同。在财产关系方面,合法婚姻中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法同居期间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通常归各自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取得的财产,才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在人身关系方面,合法夫妻之间相互享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而非法同居关系中的双方,并不具有这些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一方生病时,另一方没有法律上必须照顾和扶养的义务;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也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现在法律上已经较少使用“非法同居”这个概念,更多地使用“同居关系”来表述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情况。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会涉及到重婚罪等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况下的同居就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总之,虽然非法同居本身不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男女双方如果打算共同生活,建议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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