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员工要告我没签合同该如何补救?
我在南京开公司,之前疏忽了和一名员工签合同,现在他说要告我。我很担心,想知道怎么补救,是赶紧补签合同就可以,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怎样能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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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南京员工要告您没签合同,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 首先,要保持冷静与理智。这时候不能慌乱,更不能和员工起冲突,不然可能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接着,要和员工诚恳沟通。问问员工入职时间,了解一下他为什么觉得没签合同,也可以借此机会表达您愿意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同时,赶紧准备一些相关证据,像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这些,这些能证明员工确实在您公司工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确实没签合同,那就尽快和员工协商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合同条款,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明确清楚。 这里涉及到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员工工作时间满足上述条件,是有权主张双倍工资的。 要是员工坚持走法律途径,您也别慌,积极配合法律程序就行。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让专业人士帮您处理,他们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另外,通过这次事件,您要吸取教训,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防止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总之,遇到这种事,积极应对、依法处理是关键,这样才能尽量减少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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