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签合同可以告劳动局吗?


员工没签合同是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不过这里需要明确一些法律概念和相关规定。 首先,“劳动局”现在一般指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职责包括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当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就有权向其投诉。例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都可以投诉。法律依据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其次,没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基于实际的用工事实,而不是仅仅看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即使没有签订合同,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也为劳动者支付了劳动报酬,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是,劳动者在投诉或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对劳动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通过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