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


起诉诉讼保全,简单来说,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或者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进一步损害,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相关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性保护措施。 从法律角度来看,诉讼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诉前保全是在提起诉讼之前,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而诉讼中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对于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来说,这是一种有效的保障自身权益的手段。比如在债务纠纷中,如果债务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冻结债务人的相关财产,防止其逃避债务。这样在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同时,法律也对诉讼保全进行了一定的规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滥用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