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我想借笔钱给朋友,朋友说我们这属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我不太懂这到底是啥,想知道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具体是怎么回事,有啥特点和规定,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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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两个自然人(也就是我们普通的个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钱和还钱的协议。比如,你把钱借给你的朋友,你们之间就形成了这样的合同关系。 从法律角度来看,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这意味着,这种合同不仅仅是双方达成了借钱的口头或书面约定就成立了,还需要出借人实际把钱交给借款人,合同才真正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口头上说好借钱,但钱还没给出去,这个借款合同就还没成立。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那么借款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要是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例如,你借钱给朋友时没说要利息,那之后就不能再要求朋友支付利息。 在借款合同中,还款期限也很重要。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借款人就应该在这个时间内还钱。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是无法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此外,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一般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但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要是发生了纠纷,书面合同也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总之,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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