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之间可以自己商量着来决定财产的分配和处理方式,而不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默认方式来。比如,夫妻可以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购买的房产只归一方所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夫妻约定财产制具有以下特点和效力: 首先,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约定的内容。比如,如果只是口头约定,一方反悔了,另一方很难证明曾经有过这样的约定。 其次,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夫妻双方达成了有效的财产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来执行。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对于夫妻对外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那么该约定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如果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对外负债,第三人知道这个约定的,就只能要求负债的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 在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约定逃避债务的内容。 二是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一方是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下作出的约定,该约定是可以被撤销的。 三是约定最好进行公证。虽然公证不是约定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经过公证的约定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在发生纠纷时更容易得到法院的认可。 总之,夫妻约定财产制为夫妻双方处理财产问题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但在约定时一定要谨慎,确保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