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名?
我想弄清楚医疗事故罪名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有个亲戚是医生,最近医院里出了些状况,大家都在担心会不会涉及医疗事故罪。我就想知道这个罪名具体指的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这个罪名呢?
展开


医疗事故罪是一种在医疗领域涉及刑事责任的罪名。简单来说,它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规范和常规是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的重要准则,医生必须严格遵守。例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遗漏了重要的病情信息,导致手术出现严重失误;或者护士在配药、用药过程中出现错误,给患者使用了不适合的药物,造成患者身体损害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符合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并且导致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后果,就可能会被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医疗事故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该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也有相应的判定标准,一般会依据相关的医学鉴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