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里,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过失,进而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讲解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第一,诊断过程中的过错。医生在诊断时,需要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患者的病情做出准确判断。如果医生没有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者对检查结果分析错误,就可能导致误诊。比如,患者明明是肺炎,医生却误诊为普通感冒,从而延误了治疗时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误诊就属于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情况。 第二,治疗过程中的过错。在治疗过程中,医生要按照正确的治疗方法和流程为患者治疗。若医生使用了错误的药物、剂量不准确,或者手术操作失误等,都可能构成医疗过错。例如,医生给患者开错药,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这明显违反了合理用药的诊疗规范,属于医疗过错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治疗过程中的过错就属于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 第三,护理过程中的过错。护理人员需要按照护理规范对患者进行护理。要是护理人员没有按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或者没有按照医嘱进行护理操作,也会构成医疗过错。比如,护理人员忘记给患者按时服药,影响了治疗效果。这违反了护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属于医疗过错。 第四,告知义务的缺失。医生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等信息。如果医生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治疗,也可能被认定为医疗过错。例如,医生在进行手术前,没有向患者说明手术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患者在术后出现并发症时才得知相关情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五,病历书写与管理的过错。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医疗机构需要按照规定书写和保管病历。如果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虚假,或者病历丢失、损坏等,都可能影响对医疗过程的判断,也属于医疗过错的一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若医疗机构违反此规定,就存在医疗过错。 总之,判断是否属于医疗过错,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为依据。如果患者认为自己遭遇了医疗过错,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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