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的损害,它不像身体受到伤害会有明显的伤痕,也不像财产损失可以直接用金钱衡量。它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比如,一个人因为他人的诽谤,导致名誉受损,内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产生焦虑、抑郁等情绪,这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在人身权益方面,如果侵权行为达到了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受害人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对于一些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如祖传的照片、结婚戒指等,如果因为他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受到损害,并且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精神痛苦,受害人也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那么,如何判断是否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呢?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例如,侵权行为是恶意的、手段残忍的,或者给受害人造成了长期的心理障碍、影响了正常生活等,都可能被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 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同样有诸多因素需要考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比如,在一个侵犯名誉权的案件中,如果侵权人是故意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诽谤,并且通过网络等广泛传播,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精神痛苦,同时侵权人从中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那么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这些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旨在对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慰藉,同时也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起到一定的惩罚和遏制作用。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遭受精神损害时,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