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一个情况,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提到了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明白这两个到底是什么,它们有啥区别,在什么情况下能拿到,具体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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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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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都是在劳动就业等相关领域涉及到的补偿概念,但二者有明显不同。 一次性安置费通常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国有企业破产、改制等情况下,针对职工采取的一种安置措施。它主要是为了帮助职工在企业改制等重大变动中能够重新就业或者维持一定时期的生活。这笔费用往往是由政府或企业根据相关政策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不过,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善,一次性安置费的适用场景相对较少。 经济补偿金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适用情形上,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更为广泛。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等情况,用人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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