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概念。每次看工资条上扣税,只知道交了税,但不知道这个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下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扣除一些费用后的收入,还是有别的计算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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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各项收入,按照法律规定,经过一系列扣除后,需要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收入。 个人取得的收入种类繁多,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这些收入并不是全部都要交税,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扣除后才确定应纳税的部分。 以常见的工资、薪金所得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再比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再结合综合所得的扣除规定,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没有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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