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通俗来讲,就是当一个人去世后,他生前拥有的合法财产会按照一定的方式转移给其他人。这些其他人就是继承人,而被继承财产的死者则被称为被继承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财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或者将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法律要求和生效条件。 财产继承的范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般来说,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生产资料、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在财产继承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些其他的法律问题,比如遗产的分割原则、债务的清偿等。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同时,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总之,财产继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