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是什么意思?


申请保全对方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和他人发生法律纠纷,担心对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转移、隐匿或者损毁自己的财产,从而使你未来胜诉后无法顺利拿到应得的款项或财物时,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采取一些措施把对方的财产“控制”起来。 从法律层面来讲,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你还没正式向法院起诉之前就申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例如,你发现和你有债务纠纷的人正准备把名下的房产卖掉,准备跑路,这种紧急情况下,你就可以在起诉前申请保全他的房产。 而诉讼财产保全则是在你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比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你担心被告会转移公司的资金,就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 申请保全对方财产的好处是非常明显的。它能有效防止对方在案件审理期间恶意转移、隐藏财产,保证将来法院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让你最终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或款项。不过,申请财产保全也不是随意的,你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存在需要保全的情况,同时可能需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一定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