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整申请?哪些主体可以提出重整申请?
我在经营公司过程中,感觉公司现在经营状况不太好,有面临破产的风险。我就想了解一下,什么是重整申请啊?到底哪些人或者主体有资格提出重整申请呢?希望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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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申请指的是当企业出现了破产原因,或者有快要破产的迹象时,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请求,目的是挽救企业,让它恢复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快不行了,通过这个申请,让法院帮忙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让企业起死回生。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申请的主体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债务人。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务人就可以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提出申请时,要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这是因为法院得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才能决定是否批准重整申请。 其次是债权人。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是在觉得债务人可能还能救一救,不想直接让它破产清算的时候。法院在收到债权人的申请后,会在五日内通知债务人。要是债务人有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提出。法院接着会在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最后是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这些出资人对公司有一定的利益关联,在公司有破产风险时,他们也可以申请重整。 总的来说,重整申请是给有破产风险企业的一个机会,不同主体基于不同情况和目的,都可能提出重整申请来挽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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