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举证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人要追究他人的侵权责任,就需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这里的过错,通俗来讲就是对方做事情的时候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开车的时候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司机酒驾了,这就是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中,谁主张对方侵权,谁就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以及这个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比如甲认为乙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那么甲就需要提供证据,像乙发布的不当言论、这些言论给自己带来的不良影响等。 过错推定原则,它和过错责任原则有点类似,但有区别。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法律先假定行为人是有过错的,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受害者不需要去证明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过错,而是由他们自己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就要负责赔偿。 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他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例如在产品责任侵权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不用去证明生产者有没有过错,只要产品有缺陷并且给自己造成了损害,生产者就要负责。这种原则在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等领域也经常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