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撤销程序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撤销程序是维护商标使用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法律机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可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另外,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接下来是撤销程序的具体步骤。如果是因为自行改变注册事项且经责令不改被撤销,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先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会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商标局,由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
若是因为成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申请撤销的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该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商标注册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以包括商标在商品、包装、说明书上的使用,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的使用证据。如果确实存在正当理由未使用商标,也需要如实说明。
商标局会对注册 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证据充分,证明商标有使用或者有正当理由未使用,商标局会决定维持该注册商标;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没有正当理由,商标局会作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
如果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在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这样的程序设置,保障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商标撤销程序的公正和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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