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法中是什么?
我遇到了一起刑事案件,我感觉自己是被害人,但不太清楚在刑事诉讼法里被害人到底是什么角色,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想知道法律上对被害人是怎么定义的,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在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指的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从定义来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承受者。比如在一起盗窃案中,被盗取财物的那个人就是被害人;在故意伤害案中,被打伤的人就是被害人。他们因为犯罪行为,在身体、财产或者精神等方面遭受了损失。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重要地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在立案阶段,被害人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在侦查阶段,被害人有权要求侦查机关对其提供必要的保护。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且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在审判阶段,被害人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向被告人发问,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此外,被害人还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 当然,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例如,要如实向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故意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按照司法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席法庭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