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是什么科目?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税务时,看到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这个科目,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科目。我想知道它在会计核算里的定位,属于哪类科目,以及它在税务处理中有什么作用,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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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属于负债类科目。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负债类科目,简单来说,负债类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的科目。而“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这个科目就是专门用于记录企业已经取得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但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一般纳税人自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第一年抵扣比例为 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 40%。在这种情况下,当期取得扣税凭证时,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再举个例子,假如 A 公司 2025 年 1 月购入一栋不动产作为办公场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 100 万元。按照规定,当月可抵扣 60 万元,剩余 40 万元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分录为: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 万元、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 万元,贷:银行存款等。到 2026 年 1 月,这 40 万元允许抵扣了,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 万元,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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