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诊所用药情况属于什么证据?

我因为和一家诊所产生了医疗纠纷,现在要打官司。诊所的用药情况我有详细记录,想知道这在法律上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能不能有力地支持我的诉求,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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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范畴内,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诊所用药情况属于书证这一证据类型。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诊所的用药情况一般会以病历、处方、用药清单等书面形式呈现,这些材料上记载着具体的用药名称、剂量、时间等关键信息,它们以所记录的内容来反映案件相关事实,所以符合书证的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八种法定形式,且书证应当提交原件。在医疗纠纷这类民事诉讼中,如果您要将诊所用药情况作为证据提交,最好能提供用药记录的原件,如纸质的病历、处方等。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书证的提交要求和证明力等方面也有详细规定。若无法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等副本时,需符合一定条件才可能被法院采纳。比如要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对方当事人认可该复印件的真实性等。因此,妥善保存和合理运用诊所用药情况这一书证,对维护您在医疗纠纷中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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