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哪些东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听说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但不太清楚这个鉴定具体是鉴定哪些方面的内容。我想知道,它是只看身体受伤的程度,还是也会考虑对以后工作能力的影响呢?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鉴定的具体内容。 劳动功能障碍是指因工致残或因病、非因工负伤后,身体的劳动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级伤残意味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而十级伤残则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例如,某员工在工作中因爆炸导致双臂截肢,这种情况很可能被鉴定为一级伤残;若只是手指部分骨折,经过治疗后基本不影响手部主要功能,可能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生活自理障碍则是指工伤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能否自理的程度。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这五项均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上述五项中有三项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上述五项中有一项不能自理。比如,一位工伤患者卧床不起,无法自行完成进食、翻身、穿衣洗漱等活动,就属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该条明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这一规定为劳动能力鉴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框架,确保了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