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留下了房产,最近在处理继承的事情。我不太清楚房产继承是不是必须要去公证。想了解一下,在现在的法律规定下,房产继承是否一定要经过公证这个流程,公证与否对后续房产的处理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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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不是一定要公证。 在以前,曾有规定继承房产必须公证,但在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被废止后,公证环节不再是必需的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这就是说,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起,继承人就取得了房产的物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也表明,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意味着是否提交公证材料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所有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没有争议,能够协商一致,既可以选择办理公证,凭借公证书去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准备好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登记。公证的好处在于它具有较高的法律权威性和说服力,经过公证的材料在证明效力上往往更强。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比如有多份遗嘱且遗嘱真实性及效力难以判断,或者对继承份额无法达成一致等情况,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进行判决或调解,继承人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去办理房产相关事宜。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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