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会发生各种争议,并不是所有的争议都能直接到法院去解决,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有一定范围的。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法院会受理。比如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或者随意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这些都属于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纠纷。就好像你和公司签了合同,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但公司只给你发了4000元,这种情况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法院也会管。有些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劳动者能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比如有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一旦发生纠纷,法院会受理。例如,你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了几个月,没签合同,后来公司突然辞退你,还不给你应有的补偿,你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再者,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法院同样会受理。社保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如果原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退休后无法正常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 另外,对于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等问题发生的纠纷,法院也会受理。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总之,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围绕劳动合同的履行、事实劳动关系、社保权益以及劳动者因人身安全等原因解除合同后的补偿等方面。当劳动者遇到这些类型的劳动争议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