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和支持。下面详细介绍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开展的工作。 首先,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通过会见,律师能够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了指控的犯罪行为,犯罪的过程、情节以及可能存在的辩解理由等。同时,律师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心理上的安慰和支持,缓解其紧张和焦虑情绪。 其次,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对自己的权利和面临的法律后果缺乏了解。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解释其所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在侦查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如申请回避、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等。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认识自己的处境,指导其依法行使权利,避免因不懂法律而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 再者,律师可以代理申诉、控告。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犯,如遭受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律师可以代理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另外,律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律师通过与侦查机关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收集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条件的,可以为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使其获得相对自由的生活环境,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 最后,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律师通过了解罪名和案件情况,能够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综上所述,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多方面的法律帮助,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