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会丧失什么?
我有个债务纠纷,借出去的钱对方一直没还。现在好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我作为债权人会丧失什么权益呢?会不会钱就彻底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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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丧失强制力或者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不会丧失实体权利,也就是说,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依然是存在的。比如,甲借给乙一笔钱,过了诉讼时效,这笔债务从事实层面还是存在的,乙从道德上来说还是有还钱的义务。 但是,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简单来讲,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而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那么法院经审查如果认定确实过了诉讼时效,就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不过,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的。 此外,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请求返还。也就是说,即使过了诉讼时效,要是债务人良心发现还钱了,之后不能再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把钱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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