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应提交哪些材料?


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以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债权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首先,最基础的材料是债权申报书。在债权申报书中,要清晰地写明债权人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债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要写清楚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同时,还要详细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以及申报债权的清偿期限和申报的具体要求等内容。 其次,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材料也必不可少。合同类证据是常见的一种,比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这些合同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何种交易产生的。另外,发票、收据也是重要的证据,它们能证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等。还有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它们直接体现了债务人的欠款事实。对于有担保的债权,还需要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担保合同,以及相关的登记证明文件,以证明担保的有效性和担保范围。 再者,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也需要提交。如果债权人是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如果委托他人进行债权申报,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申报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和管理人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提交相关材料,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