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局申请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准备去劳动局(现一般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要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这是为了确认申请人和相关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就像我们去办理很多业务都需要证明自己是谁一样。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明确了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 其次是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详细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仲裁申请书是整个仲裁申请的核心文件,它清晰地表达了申请人的诉求和理由,方便仲裁委员会了解争议的具体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再者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关系的证明是仲裁的基础,只有确定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才会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比如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材料也能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 另外还可能需要相关的证据材料。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如加班记录、辞退通知、工伤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是支持申请人仲裁请求的关键,能够帮助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真相,做出公正的裁决。在劳动争议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最后,如果有证人的,还应提供证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仲裁委员会需要时能够联系到证人。 总之,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时,准备充分、准确的材料是非常重要的,它有助于仲裁程序的顺利开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