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专利纠纷调解是一种有效解决专利相关争议的方式,它能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节省双方的时间和成本。下面为你介绍允许调解的专利纠纷类型。 首先,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可以调解。专利申请权就是谁有资格去申请专利,而专利权归属则是确定专利到底归谁所有。比如,几个研发人员一起做项目,对于谁能去申请专利或者专利最终归谁有了分歧,这种纠纷就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依据《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这类纠纷在行政调解的范围内。 其次,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也能调解。发明人、设计人资格就是确定谁有权利被称为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要是有人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就产生了这类纠纷。像公司和员工对于一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认定不一致时,就可以尝试调解。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了当事人请求调解的权利。 再者,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可调解。职务发明是员工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应该给予发明人相应的奖励和报酬。如果双方在奖励和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等方面有争议,就可以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当权利实现出现纠纷时,调解是可行的解决途径。 另外,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也允许调解。在这个时间段内,虽然专利还未正式授予,但他人使用发明应该支付费用。要是使用方和发明方就费用问题谈不拢,就可以通过调解来处理。在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最后,侵犯专利权纠纷也可以尝试调解。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经许可使用了自己的专利,构成侵权时,双方可以选择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在解决这类纠纷时,能让双方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找到解决方案,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总之,以上这些类型的专利纠纷都允许调解,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