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质性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实质性审查是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主要针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其具体内容。 首先是新颖性审查。新颖性指的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简单来说,就是你的发明创造不能是已经公开的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其次是创造性审查。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也就是说,你的发明创造不能仅仅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改进,而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再者是实用性审查。实用性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这意味着你的发明创造必须在实际中能够应用,并且能够带来一定的好处,比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另外,还会审查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地描述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如果申请文件撰写不规范,可能会影响专利的授权。《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最后,还会审查发明创造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发明创造存在这些问题,将不能获得专利权。 总之,专利实质性审查涵盖了多个方面,申请人需要确保自己的发明创造在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方面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申请文件的撰写也要规范、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