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会成立共犯?


共犯,简单来说,就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在刑法领域,准确判断哪些人会成立共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对每个参与者刑事责任的认定。 首先,成立共犯需要满足主体条件。这意味着参与犯罪的人必须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法律规定的一个人能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的年龄。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则是指一个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如果一个人因为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即便参与了犯罪行为,也可能不构成共犯。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共同故意。共同故意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是各个行为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一方面是各个行为人之间存在意思联络,也就是他们都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实施犯罪,而是和其他人一起在实施犯罪。比如,张三和李四商量好一起去盗窃一家商店,他们都清楚盗窃行为是违法的,并且希望通过盗窃获取财物,这就体现了共同故意。如果张三在盗窃时,李四并不知情,只是恰好路过帮忙了一下,那么李四可能就不构成共犯,因为他们之间没有共同故意。 最后,客观方面要求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不要求每个行为人都实施了相同的行为,只要他们的行为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指向同一个犯罪目标即可。例如,在一个抢劫案件中,有人负责望风,有人负责实施抢劫,虽然他们的具体行为不同,但都是为了完成抢劫这个犯罪行为,因此都构成共犯。 综上所述,要成立共犯,必须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和客观这三个方面的条件。在判断是否成立共犯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