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法院对哪些财产不得采取执行措施?

我涉及到一起官司,现在到了执行阶段。我有点担心我的一些财产会被执行,不太清楚执行法院不能对哪些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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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财产豁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并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都能采取执行措施,有一些财产基于法律规定、人道主义考虑等因素受到保护。 首先,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简单来说,就是维持基本生活的日常用品,法院不能执行这些,因为这是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基本生存的需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其次,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这也是为了保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能维持基本生活,不能因为执行而让他们的生活陷入绝境。 再者,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教育对于个人发展至关重要,保障被执行人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社会公平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所以这些物品不能被执行。 另外,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这些涉及到知识产权和个人的创作成果,有其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在未公开和发表前,法院不能对其采取执行措施。 最后,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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