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分的是什么财产?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现在在财产分割上犯了难。我不太清楚哪些财产是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是所有财产都能分吗?还是有特定的范围?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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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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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比如每月的工资、年底的奖金,或者兼职取得的报酬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夫妻一起开的店铺所赚的钱,或者投资股票、基金获得的收益,都在这个范围内。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并不是所有财产在离婚时都要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等,是对受害者个人的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写明某套房子只留给夫妻中的一方,那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在实际的离婚财产分割中,首先要区分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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