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应享受的财产有哪些?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就财产分割问题有些犯难。我们结婚后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和投资。我不太清楚哪些财产是在离婚时我能享受分割的,所以想问问夫妻离婚应享受的财产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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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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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了解夫妻离婚时应享受的财产范围,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来说,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就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这是比较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进行股票、基金等投资所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是对其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按照规定只属于该方。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的专用剃须刀、女士的专用化妆品等,通常也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而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总之,夫妻离婚时应享受的财产分割,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如果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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