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给朋友做了借款担保人,当时没太了解情况就签了字。现在朋友好像还款有点困难,我心里有点慌。我想知道担保人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万一朋友还不上钱,我会面临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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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简单来说,就是在债务关系里,当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要承担责任的人。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是指,只有在通过法律程序,比如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且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后,还是没办法清偿债务时,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责任。这就好比有个先后顺序,先找债务人,实在不行了才轮到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则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不用先去折腾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一定要清楚自己承担的是哪种保证责任。如果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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