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买了一批电子产品,商家承诺有质保期。但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质保期内,商家到底要承担什么责任。比如产品出了故障,商家是免费维修、更换,还是有其他说法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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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质保期指的是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向消费者承诺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者具备特定性能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或销售者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当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比如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也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简单来说,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质量不达标,销售者一般要负责免费修理、更换或者退货。要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其他损失,销售者还得进行赔偿。当然,如果问题是生产者或者供货者造成的,销售者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他们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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