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什么权利?
我一直不太清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法律上到底属于公民的什么权利。在社区选举的时候,我有参与投票,也知道自己符合被选举的条件,但就是不明白这俩权利本质上是什么性质的权利,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简单来说,政治权利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就从根本大法的层面确定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地位和适用范围。 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比如说在人大代表选举中,我们普通公民就可以行使选举权,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去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当我们符合条件时,就有可能被选民选举成为代表,去为大家服务,参与国家决策等工作。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体现了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是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基础和重要途径,对于保障公民的政治参与、推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