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什么“路”上算道路交通事故?


要明确发生在什么“路”上算道路交通事故,首先要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公路是比较常见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路”。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等,这些道路是供社会车辆广泛通行的公共交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一般都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城市道路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区域。城市道路涵盖城市中的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繁华的商业街道路,还是相对安静的居民区周边道路,只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道路”的定义,发生的车辆事故都可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 除了公路和城市道路外,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也被纳入“道路”范畴。比如一些大型商场、酒店、医院等场所的停车场,虽然这些地方属于单位管辖,但因为允许社会车辆自由进出通行,所以在这些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碰撞、刮擦等事故,同样算道路交通事故。再如一些开放式小区的内部道路,如果允许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在此发生的车辆事故也能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 相反,如果某个区域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例如私人住宅的庭院、企业内部封闭的厂区道路(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等,在这些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通常就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地方发生的事故就无需处理,如果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纠纷。 总之,判断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路”,关键在于该地点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道路”范畴,即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且用于公众通行。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明确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和责任认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