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加盖什么章才具有效力?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加盖何种章才具有效力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合同效力的基本概念。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通俗来讲,就是合同一旦有效成立,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办事。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必须加盖特定的章才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就表明,从法律层面,盖章是合同成立的一种方式。 常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章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公章: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代表了公司的意志,加盖公章的合同,一般可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具有效力。比如,在一些大型的商业合作合同中,通常会加盖公司公章。 2. 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公司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它的使用范围明确,就是在签订各类合同的时候使用。合同专用章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它是公司为了签订合同这一特定目的而刻制的。许多企业在日常的合同签订中,都会优先使用合同专用章。 3. 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的财务往来结算等方面。虽然它的主要用途不是签订合同,但在一些与财务相关的合同,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中,如果加盖了财务专用章,并且结合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公司有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可能认定合同有效。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而且需要更多的证据来支撑。 4.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加盖法定代表人章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代表公司的意志。如果合同上既有法定代表人章,又有其他证明公司认可合同的证据,合同也是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加盖哪种章,都要确保印章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是在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如果印章是伪造的,或者是未经授权使用的,那么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此外,在签订合同前,最好对对方的主体资格、印章的真实性等进行必要的审查,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总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加盖合适的章,合同就能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