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一样该怎么办?


当遇到拆迁补偿不一样的情况时,首先我们需要明白拆迁补偿是有一定规则和标准的。拆迁补偿指的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一般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果发现拆迁补偿不一样,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自查。看看自己家与补偿不同的人家在房屋情况、土地性质、人口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因为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补偿金额。比如,房屋的建筑面积、装修情况、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书等。 第二步,沟通协商。可以先和拆迁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确定补偿金额的依据和标准。以友好、理性的态度询问为什么会出现补偿差异,要求他们对补偿方案进行详细解释。如果沟通后发现是因为拆迁方计算错误或者对情况了解不全面导致的差异,那么问题可能会比较容易解决。 第三步,申请复核评估。如果认为拆迁方给出的评估结果不合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评估机构会重新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给出新的评估结果。 第四步,申请鉴定。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鉴定,并给出鉴定意见。 第五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经过上述步骤,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