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做手术失败死亡,对手术死亡有疑问该怎么办?


当患者在医院做手术失败死亡,家属对手术死亡存在疑问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封存和复印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至关重要的证据。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院单方面修改病历内容,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判断此次手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考虑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可以更全面、客观地分析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医院的过错程度等。 此外,还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在整个过程中,家属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相关协议。若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资料、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