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到期后政府拆除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70年产权的含义。这里所说的70年产权,通常指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是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当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的产权人不用太过担心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它会自动续期。 接下来,说说政府拆除的情况。在70年产权到期且自动续期后,如果政府因为公共利益等合法原因需要拆除房屋,这就属于征收范畴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实施征收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平的补偿。 补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会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参考来确定。比如说,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售价是每平米1万元,那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也会按照这个大致标准来计算。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如果房屋被拆除,产权人需要搬迁,那么政府会给予一定的搬迁费用;要是在安置过程中需要临时租房居住,也会有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不过这主要针对的是用于经营的房屋,如果是单纯的住宅,一般没有这部分补偿。 在整个征收过程中,政府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要进行公告,让被征收人了解征收的范围、目的等信息。然后会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要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此外,如果被征收人与政府在补偿方面达不成协议,政府不能随意强拆。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提出,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总之,70年产权到期后政府拆除房屋,产权人是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和补偿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