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院申诉被驳回后该怎么办?

我之前向中院提出了申诉,结果被驳回了。我觉得这个案子判得不公平,可现在中院驳回申诉,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清楚还有什么途径能继续维权,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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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诉救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中院的申诉被驳回时,这无疑会让当事人感到困惑和无助,但实际上仍有一些可行的途径可供选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申诉的含义。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中院驳回申诉,意味着中院经过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不符合再审的条件。 途径一: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在中院申诉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再审条件,会裁定再审。 途径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也就是说,当当事人的中院申诉被驳回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 途径三:继续收集新的证据。如果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但目前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可以继续收集新的证据。一旦收集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因为新的证据可能会改变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从而为案件的重新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选择继续维权途径时,当事人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状况以及自身的实际需求等因素。同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分析和更有效的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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