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后应该怎么办?


当遭遇家暴后,以下是一系列可以采取的措施。 首先,要及时确保自身安全。如果正在遭受暴力侵害,应尽快远离施暴者,前往安全的地方,比如邻居家、朋友家或者当地的庇护场所。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这其实就是要我们在危险发生时,先保护好自己不受进一步的伤害,就像发生火灾我们要先逃离火灾现场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其次,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对于后续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下受伤的部位、现场的情况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也是重要的证据,要及时去医院就诊,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文件。还可以收集证人证言,如果有邻居、朋友看到了家暴的发生,他们的证言也能起到作用。这就好比我们打官司要有充足的材料,证据就是我们维护权益的有力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然后,可以向相关机构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察介入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情况对施暴者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警告、行政拘留等。也可以向当地的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反映情况,这些组织会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比如进行调解、提供心理咨询等。这就像是我们遇到困难可以找相关的部门帮忙,这些机构就是我们可以依靠的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最后,如果家暴情况严重,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受害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这是法律给予受害人的一种特殊保护,就像给受害人穿上了一层“法律铠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