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过了被法院判决该怎么办?


在探讨担保期限过了被法院判决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担保期限”的概念。担保期限,简单来说,就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一个时间范围。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一旦超过这个期限,担保人通常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担保期限确实已经过了,按照法律规定担保人本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院依然做出了判决,这时候担保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首先,要仔细审查法院的判决内容,看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比如,判断担保期限的起始和截止时间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担保期限计算错误的情况。 若发现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者法律适用不当的问题,担保人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一般是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上诉时,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担保期限已过的相关证据,例如担保合同、还款记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 如果已经错过了上诉期限,或者上诉后仍然维持原判,担保人还可以考虑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