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限到了该怎么办?
我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现在期限快到了,心里很慌,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会直接解除监视居住,还是有其他后续流程?会不会又被重新羁押起来?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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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当监视居住期限到了,依据相关法律有明确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时,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案件侦查终结,证据不足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解除监视居住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恢复人身自由。要是案件仍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相关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将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逮捕等。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时,有权要求司法机关解除该强制措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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