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为伤残后该怎么办?


如果医疗事故被鉴定为伤残,以下是需要了解的步骤和相关知识。 首先,及时封存病历及相关医疗资料。病历等资料对于确定医疗过程、判断责任非常重要,封存是为了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一步是后续处理的基础,只有保证资料真实完整,才能为后续的维权提供可靠依据。 其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目的是确定医疗行为与伤残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比如,要判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最终的伤残结果之间有多大关联等。 然后,与医院协商赔偿。根据鉴定结果,患者及其家属可与医院就伤残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内容包括多个方面: -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如果与医院协商不成,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程序和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以及伤残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总之,遭遇医疗事故鉴定为伤残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