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该怎么处理?


当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后续的处理步骤需要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形来进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对于责任认定结果的处理。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要仔细查看其中的责任划分情况。如果对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没有异议,就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处理程序。要是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其次,赔偿的协商与调解。若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就可以开始协商赔偿事宜。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 最后,法律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赔偿问题,那么受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的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