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的二手房合同违约该怎么办?


在二手房交易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当交了定金的二手房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目的是促使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二手房合同中,如果是买方交了定金后违约,不想购买该房屋了,那么买方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例如,小明交了5万元定金给卖家准备买二手房,后来又不想买了,此时这5万元定金卖家就可以不用退还。 而如果是卖方违约,比如卖家收受定金后不想卖房了,那么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假设小红交了3万元定金给卖家,卖家违约不卖房了,那么卖家就需要返还给小红6万元。 除了适用定金罚则外,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时,守约方还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比如,因为卖家违约,买方为了寻找其他合适的房屋多花费了2万元,而定金罚则返还的金额不足以弥补这2万元的额外损失,那么买方可以要求卖家赔偿这部分损失。 此外,如果买方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请求强制卖方履行合同义务。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合同具有可履行性等。 总之,当交了定金的二手房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时,守约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