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表与个税申报总额不一致怎么办?


当遇到工资表与个税申报总额不一致的情况,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工资表是企业记录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表格,包含了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明细。而个税申报总额则是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员工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工资表与个税申报总额不一致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一种可能是企业在计算工资和申报个税时出现了错误,比如在工资表中计算奖金、津贴等项目时出现失误,或者在申报个税时遗漏了某些收入项目。另一种可能是企业故意进行虚假申报,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如果发现工资表与个税申报总额不一致,员工可以首先与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不一致的原因。如果是企业计算错误,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并重新申报个税。如果企业故意虚假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员工也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反映,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税务机关会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理,同时也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