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该怎么办?


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分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因员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方面的不利后果。比如员工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者在操作大型设备时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等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意味着,当员工在工作中造成损失时,一般先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如果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在判断员工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故意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公司带来损失,还积极去实施。而重大过失通常是指员工没有达到一般人应有的注意程度,比如在明显有操作规范提示的情况下,仍然疏忽大意导致损失。 如果确定员工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和方式也有相关规定。赔偿范围一般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在赔偿方式上,公司不能要求员工一次性赔偿全部损失,而是要考虑员工的经济承受能力。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另外,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里的“重大损害”需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所以,员工在工作中造成损失后,应该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损失情况和公司的处理意见,积极配合公司解决问题。





